發展局在今日 (19-1-2023) 就將軍澳區填海發展計劃舉行傳媒簡介會,將軍澳137區的會進行填海,選址在日出康城以南和鄰近將軍澳海水化淡廠,共佔地約20公頃,預料可提供5萬個住宅單位,以公私營房屋七三比規劃,提供約 34, 500 個公營房屋單位和 15,500 個私人住宅單位,預料最快2030年入伙。
目的
背景
按《2022 年施政報告》,將軍澳第 137 區將會發展為一個以房屋用途為主的新社區,提供約 50 000 個房屋單位。除現有道路網絡外,《跨越 2030 年的鐵路及主要幹道策略性研究》(《策略性研究 2030+》)建議興建「將軍澳-油塘隧道」及「將軍澳線南延線」,以服務該區。與此同時 ,我 們 已檢視並物色合適 的地 點以 容納現時位於將軍澳第 137 區 的公共設施以及其他服務有關區域和需設置於臨海位置的公共設施。根據「規劃及工程研究」的建議,我們已制訂將軍澳第 137 區及將軍澳第 132 區對出造地建議的初步發展大綱圖( 圖 1),其主要特色詳述於下文各段。
圖 1
初步發展大綱圖
將軍澳第 137 區 - 新社區
為了善用此幅罕有、具規模及已平整的市區土地,我們計劃把將軍澳第 137 區 發展為一個 新社 區 。以最高住用地積比率7.5 計算,區內可提供約 50,000 個房屋單位,供 135,000 人居住。按 70:30 的公私營房屋比例,區內可提供約 34, 500 個公營房屋單位及 15,500 個私人住宅單位。作為短中期的其中一個主要房屋供應來源,首批約 34 000 人最快可於 2030 年遷入,當中涉及約12 600 個單位。
為提供土地以興建房屋和配套設施,將軍澳第 137 區所需要的可發展土地為 101 公頃,當中包括於現有躉船港池及沿海岸線填海約 20 公頃。我們認為此填海規模合適,既能夠配合規劃人口,亦不會影響位於西面的航道。將軍澳第 137 區的初步發展大綱圖、城市規劃與設計框架和效果圖分別載於圖 2 至圖 4。將軍澳第 137 區的主要發展參數載於附件 A。
圖 2
將軍澳第 132 區對 出造地建議 - 公共設施
就地點而言,將軍澳第 132 區對出新造土地,位於相對偏僻的地方,與將軍澳最近的住宅發展約有 1 公里的緩衝距離。由於進出這些公共設施的車輛可直接通往「將軍澳-藍田隧道」,往返九龍的車輛並不會經過將軍澳新市鎮現有的道路網絡,大大減低對當區居民可能造成的滋擾。
圖 3
未來路向
在制訂初步發展大綱圖的過程中進行的概括性技術評估(包括交通、排水、排污及環境等)已確立有關擬議發展的可行性,並且沒有不可克服的問題。於徵詢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的意見後,我們將於 2023 年年初徵詢西貢區議會的意見。
土木工程拓展署及規劃署其後會進行詳細評估( 包括環境影響評估 ),敲定發展方案 , 以進行土地改劃工作 。根據目前的計劃,我們期望於 2025 年開展將軍澳第 137 區的工程及將軍澳第 132 區對出的填海工程,以期讓首批居民於 2030 年遷入將軍澳第 137 區。
徵詢意見
土木工程拓展署
規劃署
2023 年 1 月
附件 A
將軍澳第 137 區的主要發展參數
可發展土地面積 (大約) | 101 公頃 |
---|---|
單位數目(大約)
|
50,000 個 34,500 個 15,500 個 |
房屋組合
|
70% 30% |
住用地積比率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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6.5 至 7.5 倍 4.0 至 6.0 倍 |
建築物高度
|
主水平基準以上 180 米至 200 米 主水平基準以上 120 米至 175 米 |
單位平均面積
|
55 平方米 82.5 平方米 |
總規劃人口 (大約)
|
135,000 93,000 42,000 |
所提供的休憩用地 | 每人 3.5 平方米 |
附件 B
於將軍澳第 132 區重置現時位於將軍澳第 137 區的公共設施或設置有特定地域要求的公共設施
重置現時位於將軍澳第 137 區 的公共設施
設施 | 地域要求/選址考量 | 臨海要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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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眾填料轉 運設施 | 將軍澳第 137 區臨時填料庫現時用於接收及貯存本港 東面產生的公眾填料,以轉運到合適的項目作重用。將 軍澳第 137 區將會發展。雖然未來香港的填海工程會大 幅降低貯存公眾填料的需要,我們仍有需要於一個臨海 的位置,保留一個規模較小的設施,以接收及轉運於本 港東面(包括將軍澳區)產生的公眾填料。 | 需設置於臨海位置,以通過水路 轉運接收的公眾填料,以供合適 的項目重用。 |
混凝土配料廠 | 擬議設於將軍澳第 137 區的臨時混凝土配料廠計劃於 2029 年停止運作。由於混凝土材料 混合後會在一段短 時間內凝固,故必須及時由混凝土車運往東九龍 及新 界 東(包括將軍澳區)的建築工地,以免影響混凝土成品 的質量。因此我們有需要於附近永久重置一所混凝土配 料廠。 | 為便利混凝土配料廠的運作,臨海用地可提供水路運送製造混凝土的各種材料,從而減低陸路交通的壓力。 |
設置有特定地域要求的公共設施
設施 | 地域要求/選址考量 | 臨海要求 |
---|---|---|
電力設施 |
電力設施 內 有 接收電力及變電 的 設施,屬重要的策略
性基礎設施, 以提升香港通過區域合作 輸 入 零碳能源
的能力,以及達到在 2035 年前把碳排放量從 2005 年
水平減半的減碳目標及於 2050 年前實現碳中和。
將軍澳第 132 區鄰近兩間電力公司現有電網位於將軍 澳及港島東 計劃的 接駁點 ,可以較短距離連接兩電 的 供電系統,故將軍澳第 132 區為設置電力設施的理想 地點。 |
需設置於臨海位置以供海底電纜登陸。 |
建築廢料處理設施 | 新界東南堆填區擴建部分將在居民遷入將軍澳第 137區前關閉。我們有需要 設 置建築廢料處理設施,以接收、處理及大批轉運由區域東(包括將軍澳區)所產生的建築廢物至堆填區處理。 | 需設置於臨海位置以便用躉船大批轉運混雜建築廢物至堆填 區處理。 |
廢物轉運站 | 現時區域東(包括將軍澳區)並沒有專屬的廢物轉運 站。按臨時安排,這些地區所產生的都市固體廢物現時 會運送至位於港島東、西九龍及沙田的廢物轉運站處 理。由於這三個廢物轉運站已達其運載能力上限,我們 有需要設置廢物轉運站,以服務 區域東(包括將軍澳 區)內現有及未來發展。 | 需設置於臨海位置,以便利都市固體廢物在經壓縮並裝進密封貨櫃後,通過水路轉運至廢物處理設施。 |
海上垃圾收集站 | 由於茶果嶺的用地將發展成為海濱長廊的一部分,我們建議把 現 時 該處的海上垃圾收集站重置於本港東面的另一個選址,以服務東部水域。重置於鄰近廢物轉運 站的選址亦可在營運上產生協同效應。 | 需設置於臨海位置,以便船隻卸下所收集的垃圾。 |